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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柏斯訊】由於西太銀行柏斯分行一名前財務規劃師提供的糟糕財務建議,西太銀行被下令支付900萬元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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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已經向前金融規劃師辛哈SUDHIR SINHA的客戶支付了大約1200萬元賠償。由於該金融規劃師在為客戶提供有關金融產品建議時,未能遵守「最大利益責任」,導致這些客戶受到影響。

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將西太銀行告上聯邦法庭,指銀行對辛哈未能從客戶最大利益出發的行為負有責任。

辛哈200114年間是西太銀行柏斯分行的僱員。

昨日,在聯邦法庭上,法官確認針對西太銀行的22項公司違法行為,每項違法行為都和辛哈單獨的違法行為一致。

法官裁定,針對西太銀行違法行為的合適處罰金額是915萬。

ASIC選出了辛哈處理的四對夫婦的案例。這些案例中,辛哈都提供了不合適的金融構建議,未能將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。

銀行和辛哈的關係是結構性的,辛哈能夠通過其建議或推薦,讓客戶簽署能讓西太銀行或其關聯公司獲益的金融產品,從而分享佣金或費用。

法官表示,這些案例顯示,辛哈和西太銀行都因此獲利豐厚,但是客戶卻並不總能如此。辛哈在提及的四個案例中的建議,「存在不足和缺陷」。而這應該不會讓銀行完全意外,因為辛哈作為金融顧問那些不那麼讓人滿意的行為,此前通過內部合規檢討、審計或調查已經引起西太銀行一些高層的注意。

西太銀行承認未能採取所有必要措施,確保向客戶提供的金融建議是「有效、誠實和公平的」,違反了不同法規規定。

2017年,ASIC禁止辛哈在五年內提供金融服務。(子力)

原文網址:https://www.acd.com.au/australian-news/%E8%A5%BF%E5%A4%AA%E9%8A%80%E8%A1%8C%E8%A2%AB%E7%BD%B0%E6%AC%BE900%E8%90%AC/

解讀:
辛哈是西太銀行之前的僱員,但ASIC調查辛哈2001~2014年間的違法案件:因未能遵守「最大利益責任」,導致這些客戶受到影響ASIC201912月提告西太銀行,未確保向客戶提供的金融建議是「有效、誠實和公平的」,而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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